01

领取或下载表格

>> 领取或下载《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02

所需材料

坚持与申领人见面制度。申领人本人未到由他人代为申领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对申领人确因患病不能前来办证的须出示医院证明,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办证的须经社区民警核实签字确认。 受理时,要严格按《湘潭市公安局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办理,并按以下类别核验凭证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1、对十六周岁以下公民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监护人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监护人居民身份证、附照片的申领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等)。
2、对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初次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核验居民户口簿、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申领过或丢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供附照片有效证件,如学生证、毕业证、工作证、驾驶证等)。
3、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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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全市各派出所、分局户政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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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

普通办证自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理点领证;办理邮政速递的一般10个工作日(不含休息日、节假日)邮寄到申请人指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