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与公安部于2007年6月建成了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为银行机构办理银行账户及其他业务有效识别客户身份提供了技术支持。是推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贪污受贿、偷逃骗税、洗钱、金融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于数据采集和维护更新等方面的原因,全国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尚存在少量误差数据。对于身份号码不存在、号码存在但姓名不匹配或反馈照片不相符的,可采取以下方式进一步核实:
1、要求客户出示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其他有效证件,经佐证属真实证件的,银行机构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继续办理业务。对于二代证,用阅读机具鉴别属真实证件的,应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2、为客户出具联网核查结果证明,由客户持证明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核实。公安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客户持公安机关核实并填写的回执到银行机构办理业务,银行机构不得拒绝。
3、银行机构通过联网核查系统申请核实。
《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7]345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