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及长沙市公民及车辆信息申报与服务平台(长沙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入)提出申请; (二)社区民警审验材料和居住登记信息; (三)申请材料不全、居住登记未满半年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及领证时间,并及时将申领人居住信息录入系统。 (四)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基础副所长审核; (五)派出所窗口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