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申领材料:
申领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根据居住处所不同,提交其中一类即可。
重要的事再说一遍哦~
一、请辖区居民尽早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信息登记,避免因信息申报不及时而无法办理居住证从而影响生活、工作、医疗、保险、小孩入学等事项的顺利进行。
二、辖区广大务工人员,可通过工作单位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从业人员信息登记。
三、请每一位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警务工作人员的入户信息采集工作。
四、伪造或者买卖伪造的居住证,将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伪造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民警温馨提示: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