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我们从湘潭市纪委了解到,截至5月8日,湘潭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突出环境问题立案24件,对49名干部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诫勉谈话1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2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4人,免职2人。
截至5月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湘潭市13批共107件群众举报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严格即交即办,严肃追责问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环保督察中发现的工作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将决不含糊,严肃处理。此前,市纪委成立五个调查组,明确5名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分赴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市县两级纪检干部放弃五一、周末等节假日休息时间,连续作战、加班加点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调查,迅速启动了问责程序。
湘潭将继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必问”的要求,通过严肃问责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责任人,有效传导压力,充分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教育作用,督促各地各部门及其“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