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湘潭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办承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湘潭市至今仍未建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迅速拿出废物集中处置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尽快解决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
1. 全面清理项目具体情况,并向省督查组反馈说明情况。
2. 依据省督查组反馈整改意见拿出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尽快解决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我委全面理清问题缘由,并向省督查组汇报说明了情况。
2. 制定了关于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问题的整改方案,并按方案要求在省环委主导下,株洲和湘潭两市政府部门和医废处置公司形成共识,我市医疗废物实行异地集中处置。
五、今后工作打算
1、认真落实长株潭一体化整体规划和相关政策,加强长株潭三市融合和工作协作,建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长效机制和共同监管机制。
2、巩固整改成果,提高集中处置医疗废物能力和监管水平,更好的保障湘潭的生态安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卫计委反映。
联系方式:
主体责任人:罗铁辉 电话:18907323448
承办人:张似春 电话:18670938959
市环督办:高扬, 电话:52379787
湘潭市卫计委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