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等委员:
您《关于推进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中心高度重视您的提案,中心党组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专门印发了《湘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潭政务发[2017]7号),明确了建议提案办理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二、您提案的核心内容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我市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看得非常准,提出的建议意见非常全面到位。当前,我中心已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结合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要求,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作。
(一)2016年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明确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项目列入了新型智慧城市建设6个急用先建项目。2016年9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方案》(潭政办函[2016]95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建设原则、确定了基本框架、细化了实施步骤、落实了工作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市人民政府第54次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方案,确定成立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平台建设要按照构建“一个数据服务平台、一个APP客户端、两张卡片(居民身份证和社保卡)、两大保障体系”的具体建议思路,打造“一号申请、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信息惠民便民服务新模式。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平台正在建设之中,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手机APP)、信息惠民服务平台、信息惠民网上政务大厅已开发部署到位,正在加快协调推进事项梳理规范和平台应用推广工作。
(三)为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市级数据中心深化设计方案(含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已完成政府采购,正在设计当中。《湘潭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潭政办发[2017]14号)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并实施。
三、“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项目纳入了我市新型智慧城市总体框架,采用PPP模式建设管理运维。下一步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市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另外,2017年是我中心的标准建设年,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已成功申报省标准化示范点,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建立相应的制度体系及标准体系、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及交换体系等。
非常感谢您宝贵的提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工程,离不开您的关注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保持关注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践中积极采纳,有效汲取。
再次谢谢您对我中心提案办理工作的支持理解!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