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0413piao.com 发布时间:2018-06-12 16:16 【字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重新修订了《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社会公众,可在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0413piao.com/)或我局政务网站(http://www.xtga.xiangtan.gov.cn/)上网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到指定地点(地址:湘潭市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与富强路交汇处) 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

2.政策法规;

3.规划计划;

4.工作动态;

5.依法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市公安局的主要信息,通过湘潭市公安局政务网站主动公开,网址(http://www.xtga.xiangtan.gov.cn/或通过搜索湘潭公安微博(新浪微博:湘潭公安)、微信(服务号:湘潭公安。订阅号:湘潭公安在线)并关注。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式

公开查询地址:湘潭市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与富强路交汇处

公开咨询电话:0731—55297051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湘潭市公安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申请人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向受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受理机构

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时间:(夏季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其他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731—55297051

传真号码:0731—55297055     

通信地址:湘潭市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与富强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411100

电子邮箱地址:1354586824@qq.com

(三)受理程序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办理步骤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见附2)或其他形式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形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局督查支队投诉。监督电话:0731-55297191,通信地址: 湘潭市经济开发区吉利东路与富强路交汇处湘潭市公安局督察支队,邮政编码:411100。

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关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doc

附件:湘潭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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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湘潭市公安局警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