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0413piao.com 发布时间:2018-06-12 16:08 【字体: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中心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领导简介、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2、规划、计划、规范性文件及其政策解读;

3、本中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情况;

4、备案事项及依据、收费标准及目录,办事指南;

5、本中心工作人员的招录和公开选任用干部信息;综合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

6、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7、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本中心政务服务大厅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查询方式

可登录湘潭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0413piao.com/),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中心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填写《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中心综合科;咨询电话(传真号码):0731-52817033,通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邮政编码:411101,电子邮箱:xtsggzyjyzx@126.com,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也可以到本中心综合科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办理步骤

1、审查。本中心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中心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公开机关及联系方式;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要求补充或更正。

2、登记。本中心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即时登记受理。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经中心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

4、收费。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中心受理科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中心监察审计科投诉。监督电话:0731-52818262,通信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二楼,邮政编码:411101 。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中心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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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编辑:王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