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湘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湘潭政府门户网站(www.0413piao.com)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为重点,加大指导、协调、监督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扩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各级各单位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安排专职人员,制定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问责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在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三是健全工作体制。构建完善了政府办公室主管,政务中心具体负责,电子政务办负责网络建设,监察部门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夯实了工作基础。
(二)加强督促指导。采取网上巡查、走访督办、年底考核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各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各单位有针对性地拓展信息公开领域,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
(三)编印政务服务指南。组织全市30余个具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权的市直部门,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统一编印政务服务指南。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格式统一、操作方便”的标准,每件许可(审批)都逐一明确事项名称、办理对象、办理依据、收费标准、法定期限、承诺期限、办理程序等要素,编印成册,摆放在公共场所供人取用查阅,极大地方便了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不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实际需求不断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突出政务服务能力,突出湘潭地方特色,展现服务型政府形象。今年以来,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11000余条,信息发布数量和时效性大幅提升。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条例》规定应公开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信息综合归纳成29类49项,责任分解到29个单位,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加强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强化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全市41家单位(含二级部门)的431项行政许可事项(含分拆项目)全部纳入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监管,市本级累计办件达到40000余件,所有数据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发布,有力地促进了阳光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四是提升网上政务互动水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开通“市长信箱”,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向各部门咨询投诉、建言献策、反映诉求、查看办理结果。今年以来通过“市长信箱”收到群众提交的有效信件845件,回复832件,回复率达到了98.5%,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五是将市政府发布的各类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等重要信息按月编制成政府政报,摆放在各部门政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乡镇、街道等地点,方面群众查阅。2013年以来,市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共接待查阅者1580人次,调阅案卷3472人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知晓政府信息。六是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将涉及全市较大影响的重要活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等信息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全市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另外,各单位还通过公开栏、公开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办事手册、宣传单、便民卡,网上QQ群、政务微博和网上咨询栏目等,为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挥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五)推进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不断丰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厂务公开内容,围绕收费标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岗位规范、服务承诺、监督渠道等内容,绘制办事流程图,实行全面公开。各单位普遍实行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反馈回应制、论证听证制、民主评议考核检查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了办事公开的规范运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全都开通服务专线,24小时受理广大百姓的诉求。市直各医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利用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滚动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让病人明白看病、放心消费。市教育局出台了《湘潭市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公开栏、文件、校园网等形式,重点公开教职工聘用、教师晋职晋级、学校财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三好学生评选、优秀学生保送、奖助学金发放等广大师生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2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2889条,规范性文件类987条,市政府重要会议类312条,政府工作报告类45条,规划信息类1245条,统计信息类2546条,财政报告类89条,行政收费类589条,政府采购类824条,行政许可类435条,重大建设项目类645条,教育医疗类6541条,社保就业类8956条,民政助残扶贫类897条,突发事件处置类78条,食品药品监管类789条,产品质量监管类1785条,安全生产监管类899条,环保公共卫生类2156条,人事任免类465条,城乡建设类2654条,公益事业类3897条,征地拆迁补偿类856条,其他服务事项类2658条,其他公开信息类8976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目前“中国湘潭”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据统计,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28000多条,年访问量已突破600万人次,信息发布数量和实效性大幅提升。在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汇集了市本级及61个市直单位和驻潭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3年查阅中心共接待群众1580多人次,查阅信息22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书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21件,信函提交5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城市规划、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交通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28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湘潭市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受理办理的28件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全市受理的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予以处理,无一例行政复议、诉讼、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条例》、《办法》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且变动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工作进展不够平衡,部分部门或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还时有发生。
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为中心,进一步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健全网上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答复公众申请。强化服务意识,搞好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探索答复热点、难点问题信息申请的有效途径,提高回复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督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强化对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