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3月)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综合市本级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通过湘潭政府门户网站(www.0413piao.com)全文公开。
一、概述
2010年,湘潭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突出公开重点,打造公开亮点,严格监督考核,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上稳步推进。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得以加强。《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颁布实施后,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对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等制度进行了补充、调整,形成了更加完备、更具操作性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制度体系。
(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为。2010年在原有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我市又组织各行政机关开展详细目录编制工作。重新调整公开栏目,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使之更加全面、具体。截至2010年12月底,有37家行政单位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将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同时,由市纪委牵头,市政务中心和市住建局等单位参加开展建设领域政府信息清理编制工作,通过对全市28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将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验收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编制成《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方式以及公开时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湘潭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专栏”,建立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政府信息统一公开发布平台。
(三)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全面公开涉及人、财、物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一是财务公开。各级政府向人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监督,并将财政预决算报告通过网络、报纸、会议、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两年来,市本级政府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1.56亿元;通过集中会计核算,全市248个单位共节减财务支出4300余万元;通过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投标项目信息“八公开”,使我市建设工程投资节约率普遍为8%至12%。二是人事公开。领导干部选拔、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做到全程公开。两年来,共公开提拔县处级干部11批共90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141名;公开竞聘选拔正科级干部453名,占在岗正科级干部的90%。同时对推荐国、省、市三级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都实行公开推荐、公告、公示,进行公开评选,力求准确。三是国有资产处置公开。建立土地公开挂牌拍卖制度,挂牌出让土地全部进入网上招拍挂系统实行网上交易,杜绝暗箱操作。2010年1至10月份,通过网上招拍挂交易平台成交土地17宗,总面积达38.78万平方米,成交金额5.8亿元,网拍溢价9546万元,其中单宗土地最高增值达到了3000万元。坚持国有资产处置公开拍卖制度,重点加强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处置过程的公开,按照发布拍卖信息,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定期进行公开拍卖,当场转让的程序,确保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全年处置资产收益3.73亿元,原评估值为3.07亿元,溢价额为6600多万元,溢价率达21.6%。四是价费公开。进一步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严格审定价费标准的基础上,制作公示牌2000多块,将与城乡居民密切相关的60多项价费标准集中,分别在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显要位置和交通要道悬挂公示。五是拆迁补偿公开。以拆迁“十公开”为标准,在网上和拆迁现场将拆迁法律规章及拆迁人员、工作流程、安置方案、补偿政策等全部公开,全方位实行阳光拆迁,赢得了广大拆迁户的配合和支持,如2010年河西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实施此项制度,三个月就完成了柏荫路、泗洲路90%的拆迁量。
(四)落实监督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考评。2010年10月底至11月初,市政务公开办会同市监察局、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对5个县(市)区和60个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年度考评,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建设、载体建设、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结果直接与各单位评优评先和年终奖等级挂钩。二是开展全市各行政单位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动态考评。重点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功能所涉及的10个方面内容进行考评,下发考核通报,提出改进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考评结果纳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80条,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2894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83.4 %。其中机构职能类2096条,规范性文件类621条,市政府重要会议类310条,政府工作报告类45条,规划信息类1774条,统计信息类1003条,财政报告类65条,行政收费类519条,政府采购类1800条,行政许可类593条,重大建设项目类258条,教育医疗类4456条,社保就业类6544条,民政助残扶贫类295条,突发事件处置类 76条,食品药品监管类446条,产品质量监管类1450条,安全生产监管类337条,环保公共卫生类320条,人事任免类487条,城乡建设类1974条,公益事业类2307条,征地拆迁补偿类269条,其他服务事项类1091条,其他公开信息类5544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政务网站。继2008年在市、县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政府信息目录、政府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等12类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列入专栏之后,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两次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将专栏上的内容进行全面扩充,公开内容涉及单位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29个。通过明确专栏栏目内容的责任单位、审查程序、发布及更新时限,建立了专栏管理长效机制。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全市政府网站共更新政务信息2万余条,其中市本级发布规范性文件1207条,网站访问量达1202万人次。
2、查阅中心。在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汇集了市本级及61个市直单位和驻潭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并落实了各单位向查阅服务中心报送信息制度和查阅中心向市政务公开办按季通报信息查阅利用情况制度。2010年,查阅中心共接待群众1200多人次,查阅信息8000多条。
3、政府政报。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将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经济运行情况、统计信息、机构调整等政府信息定期编制成《湘潭政报》,免费发放到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乡镇街道。
4、政务服务大厅。2010年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在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拟新建2万多平方米,集中审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集中收费和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综合政务服务中心方案。各单位政务服务大厅运行良好,全市共有17个行政单位设有办事大厅50个,9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办事项目纳入了大厅集中办理。各单位充分利用办事大厅,采取上墙、上栏、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以及摆放办事指南(手册)和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等各类政府信息。
各单位还采取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开言路,实行民主决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报纸上发布消息将重要活动、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牌,编印简报、办事手册、宣传单、便民卡,在网上开辟QQ群和网上咨询栏目等灵活多样的公开手段,积极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已达30多种,一个以政府网站为首要载体,多种形式并存的信息发布网络已全面形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现场申请10件,网上申请5件。申请内容涉及工程建设用地报批、征地拆迁补偿、房产规划、财政预算报表、行政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对15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均严格按照《湘潭市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行了受理、办理和答复,答复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市受理办理的15件公开信息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与申诉情况
全市受理的申请公开事项,均依法予以处理,无一例行政复议、诉讼、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落实审查责任。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将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及用地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布。全面完成信息公开详细目录编制工作。畅通申请公开信息渠道。健全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规范答复行为,确保社会公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权力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机制。从职权法定、公开透明、绩效评估、查纠问责等方面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民主评议的范围。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预公开制度和专家论证、听证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推进重大决策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年检项目,规范审批和年检程序,积极稳妥开展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
努力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加大县、乡两级政务中心建设力度,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资源,将与企业、社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现权力向基层倾斜,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
(四)进一步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将所有面向公众服务的涉及民生的政府服务事项以及医院、学校、公交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信息全面公开。积极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衔接,依托同级政务服务中心或政府办公场所,集中公开有关低保、医保、计划生育、救灾救助、资金补贴、各类收费等涉民、惠民政策及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征地补偿、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构建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考评监督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扩大政务公开工作在年度绩效考核所占分值,并与评优评先和奖惩挂钩。健全监督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方式;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