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现行总体规划于2010年4月获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复。随着社会的发展,时间的推移,2009版总体规划的实施面临新的形势与背景。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2015年12月,我县委托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启动了县城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前期已完成对09版总规修改评估报告和强制性内容调整论证报告,省住建厅已下发了同意我县修改总体规划的函。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同意修改<湘潭县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复函》湘建规[2017]371号文件相关要求,按照总规修改审批程序,现将规划修改草案向社会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分为县城、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
1、县域:湘潭县全部行政辖区,面积为2132.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易俗河镇、河口镇、杨嘉桥镇三镇镇域,面积为422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北起湘江、西至涓水、南至易俗河镇杉荫村、飞龙桥村、安联村、麦子石村等村庄、东至湘潭县行政边界,面积为99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7-2020年
三、城市性质:湘潭县县城是湘潭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区之一,湘潭市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城市职能:1、湘潭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湘潭市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3、长株潭智能制造中心与创新服务基地之一。4、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示范片区之一。
五、发展目标:到规划期末,将湘潭县县城建设成为长株潭城市群向西南辐射的城乡统筹服务基地,体现“湖湘文化之源”特征的社会和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新城,湖南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示范城市。
六、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2020年城市人口控制在30万人以内。
2、用地规模: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为31.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为105平方米。
七、城镇体系规划
1、县域空间结构
规划湘潭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心一区两片、两轴两通道”。
“一心”是湘潭县中心城区。“一区”指城镇聚集发展核心区,支撑县域整体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主要空间载体。强化区内城镇规划与建设的协调,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两片”指核心区外围两个镇村发展协调片。包括花石和中路铺协调发展片。片区以重点镇为中心,打造镇域生活圈,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重点镇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两轴”指县域东西集聚发展轴(自湘潭市区,经姜畲至云湖桥镇)、107国道城镇重点提升轴。“二通道”指自“杨河新城——花石”城镇发展廊道,“韶山——湘乡——花石”(湘潭县部分) 重点城镇发展廊道。(见图集)
2、县域城镇体系
规划确定县域城镇形成“中心城市、新市镇、重点镇、一般镇”四个职能等级,承担相应的城镇职能。包括:县域中心城市(1个)、新市镇(1个)、重点镇(4个)、一般镇(10个)。(见图集)
县域城镇规模等级分为四级。20-50万人的一级城镇(1个)、5-20万人的二级城镇(1个)、1-5万人的三级城镇(4个)、1万人以下的四级城镇(10个)。(见图集)
县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类。包括:综合型城镇(4个)、工矿型城镇(3个)、工贸型城镇(2个)、旅游型城镇(3个)、农业型城镇(4个)。(见图集)
八、综合交通规划
1、公路:(一)高速公路规划由“2纵2横1支”共5条线路组成高速公路网。2纵由京港澳高速公路和岳临高速公路组成;2横由沪昆高速和娄醴高速组成; 1支为韶山高速。完善岳临高速公路青山桥连接线建设,规划预留娄醴高速公路射埠镇、谭家山镇出入口连接线建设通道。(二)一般干线公路网作为高速公路网的补充和完善,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以上,由“四纵八横”共12条线路组成。规划G107国道部分路段外迁改线, 规划武广大道作为县城湘莲大道至韶山高铁站快速联系通道,规划易花线作为县城至花石镇快速联系通道。规划乌韶线作为县城快速旅游景观通道,结合现有公路改造延伸至白石3A级旅游景区。(三)改造未纳入一般干线公路范围的其它县乡公路成四级以上公路,通村公路近期全部硬化,通组公路近期硬化60%,远期硬化100%。
2、 铁路:(一)高速铁路:规划沿岳临高速公路预留京广高铁复线建设条件。(二)城际铁路:建设娄底至湘潭城际铁路。规划湘韶宁城际铁路、韶衡城际铁和湘衡城际铁路。(三)普通铁路:升级改造湘黔线上云湖桥站的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3、民用航空:强化和改善城区到黄花国际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杨河新城布局通用机场1个。
4、港口和内河航运:完善杨河新城易俗河港区建设,在金霞山北侧建设1处客运码头。
九、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规划空间结构为“一带三轴,一心三片 ”。 “一带”指沿湘江风光带;“三轴”即沿大鹏路——天易路两侧形成的东西向城市发展主轴,沿海棠路、芙蓉大道两侧形成的城市产业拓展轴; “一心”是指以县城行政中心和金霞山文化中心为核心的城市中心区; “三片”是东部新城区、南部产业区和易俗河城区。
十、功能布局
易俗河城区主要是通过旧区改造,发展商贸、商务办公等,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区的服务能力,优化人居环境。其西部立足城乡统筹,面向农村腹地,服务长株潭区域,重点发展贸易物流、休闲、教育等产业。
东部新城区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和高科技产业,打造紫荆湖旅游休闲基地及动力谷智能制造基地,带动周边的智能制造、电子信息、旅游服务等产业共同发展,培育生态示范功能,建设成为株-潭协同发展的标志区和引领区。
南部产业区重点发展以机械机电为主的制造业、环保型产业及以农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食品医药产业,选择性的承接环保要求较高的珠三角等区域的转移性产业。
十一、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形成“一主三副四点”的公共服务中心布局结构
1、行政办公用地:优化以县政府为核心的行政办公区域,在南部产业区和东部新城区规划两处行政办公区。
2、文化娱乐设施用地:主要集中于紫荆湖及八斗丘公园周边布置。主要有: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文化中心等。
3、规划教育设施共建设高中5所,初中6所,小学11所,职业技术学校3所。
4、体育用地:在东西两片区各布置县级体育中心一处。推进大型企业和教育机构的体育设施社会化。
5、医疗卫生用地:规划三处城县级医疗卫生用地,除现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外,在碧桂园南侧建设新妇幼保健院。完善医养结合建设,按每千老年人配备35-40张医疗养老床位标准,结合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进行设置。
6、社会福利用地:保留并优化易俗河镇敬老院、县光荣院、易俗河镇中心敬老院。在碧桂园南侧新增一处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十二、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整体山水格局保护:结合湘潭县自然山水特色和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县域构筑“一水、两廊、两片”的整体山水格局。
2、历史街区保护:挂嘴洲历史街区北以湘江水岸线为界,南以涓水水岸线为界,西至湘江与涓水河交汇处,东抵涓江路,总面积6.9公顷。
3、文物保护:重点保护县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重点保护“石鼓青山唢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石鼓油纸(布)伞制作技艺等4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石鼓木偶”等5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十三、旅游发展规划
规划湘潭县域旅游发展空间结构为:“两带、三区”。两带:韶山-乌石-花石-白石-衡山旅游经济带、昭山-易俗河-白石旅游经济带;三区:乌石红色文化—隐山湖湘之源旅游区、金霞山-紫荆河国家旅游区、花石湘莲文化—白石艺术文化旅游区。
十四、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规划
贯彻落实“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构建方格网道路网格局,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到2020年,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次干路及支路规模占总体路网规模的75%以上。
1、规划中心城区路网结构“三纵三横一大道” 的网格状结构。 “三纵”:芙蓉大道、海棠路、洛口大道。 “三横”:湘莲大道、大鹏路、海鸥路, “一大道”:滨江大道。
2、城市快速路路分别为芙蓉大道、湘莲大道,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60米,计算行车速度60~8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双向6~8车道。
3、城市主干路红线宽为40~60米,中心城区的主干道尽量采用50米的红线宽度,条件困难时可采用40米的红线宽度,部分道路预留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公共交通专用道和轨道 交通用地,红线宽度在原宽度基础上增加10~20米。计算行车速度40~60公里/小时,横断面布置为双向4~6车道。
4、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在30~40米之间取值。部分条件困难或交通作用相对较弱的次干道采用30米红线宽度。计算行车速度40公里/小时,断面布置至少双向四车道。
5、支路红线宽为12~20米,计算行车速度30公里/小时,布置至少双向两车道。
十五、城市设计
增加“精美莲乡,湖湘文城”总体城市设计管控要求,强化滨江地区的重点管控,融入湘江第一湾建设。强化对城区的“山、水、洲、城”自然生态格局的重点管控;明确滨江风光带、城市中央公园、重要门户节点及城市景观轴线的管控要求;强化“一带一园,三轴两廊多点”的城市空间格局,突出金霞山制高点地位,控制三类视线通廊,划定老城风貌区、东部新城风貌区和南部产业园风貌区三类风貌控制区;强化滨江整体景观营造,实现滨江舒缓优雅,城市精美生态,景观特色鲜明的设计愿景。
十六、基础设施规划
1、县域层面:全面对接湘潭市总规2017年修改,完善基础设施统筹。给水设施增加花石、石潭、石鼓、白石4座乡镇给水厂;污水设施调整污水厂处理规模,增加乡镇污水处理要求;电力设施根据区域供电的需要,增加射埠800Kv变电站,新建白沙洲、太和、河口、天平4座110千伏变电站;燃气设施新增了3座燃气调压站;环卫设施新增钟家山餐厨垃圾及建筑垃圾处理厂。
2、中心城区层面:增加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供水设施布局与规模,规划增加向东渠及上游石坝口水库共同作为第二水源,提高供水的可靠性,原规划天易工业园水厂由芙蓉大道西侧调整至金霞山北侧,规模调整为10万吨/日;调整污水设施处理规模,规划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优化污水设施布局,原规划第二污水处理厂调整至涓水河以东,大棚路以南涓水湿地公园内,增加3座污水提升泵站。优化能源设施布局,提高能源供给安全,调整白沙洲变、太和变变电站布局,在湘莲大道上新增1座高中压调压站与LNG储气站合建站。
十七、环境保护规划
1、强化空间开发管制。
县域层面,由分区管控转向要素管控,增加对大型集中式水源保护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及长株潭生态绿心的保护。
规划区层面,衔接基本农田、林地等相关规划,优化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三区划定;补充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总面积约161.4平方公里,占规划区总面积的38.3%。
中心城区层面,优化划定绿线、黄线、蓝线、紫线四线。
2、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落实湖南省水资源管控政策,强化对水资源的论证,中心城区综合用水指标由09版450升调低至350升。
衔接电力专项规划,降低人均综合用电量,2020年人均用电量降低为1378千瓦时每年。
3、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增加环境功能分区,包括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地表水功能区划以及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增加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措施,推动城市被污染地区的生态修复和再次开发。
一、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2月25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媒体公示: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天易示范区和湘潭县城乡规划局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QQ邮箱:925161997@qq.com;
2、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湘潭县易俗河天易大道8号(湘潭天易经开区规划建设部702办公室)
3、将意见发送到本网站的“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栏目
四、规划咨询电话:0731-5757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