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千里湘江第一湾”旅游景区工作,确保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意见和湘潭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为推动我区项目建设,进而全面推动“千里湘江第一湾”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大力提升我区文化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千里湘江第一湾”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抓好顶层设计,优化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我区旅游形象,将我区打造成旅游强区。
具体目标。1.2020年成功创建盘龙小镇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23年成功创建宝塔公园为3A级旅游景区、盘龙小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2018年年底成功创建盘龙大观园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配套拉动湘江风光带(岳塘段)、东坪古镇、竹埠港工业遗址公园、青山禅茶文化生态创意园等项目的建设。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陈爱民为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亚军、李辉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岳塘经济开发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商务旅游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岳塘公安分局、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岳塘交警大队、岳塘消防大队、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千里湘江第一湾”旅游景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区政府办:做好全面统筹、组织领导工作。
2、岳塘经济开发区:做好经开区范围内景区项目的建设工作。
3、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景区内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规划与专项规划;配合景区项目立项、审批、申报工作,争取国、省、市资金支持;依法对景区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平的价格秩序。
4、区财政局:统筹安排景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指导关于全域旅游财税政策和经济政策等的制定工作。
5、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协调市交通运输、电力、通讯等行业部门对景区道路交通、电力、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6、区司法局:协助做好景区内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7、区城乡建设局:负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查处违法开工建设行为;规范景区项目开发建设中的建筑活动,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质量和施工安全;协调处理城市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
8、区农业局:负责景区内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工作。
9、区水务局: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牵头组织河道公共水域保洁工作,配合环保部门保障景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组织开展景区水土保持流失预防及治理,依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加强检查监督,强化考核,确保河道内、堤岸干净整洁。
10、区商务旅游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旅游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决定;协助拟订景区内旅游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制订相应办法和措施;负责配合景区创建申报工作,负责掌握了解报送景区内项目进展;做好景区内旅游企业、星级宾馆的行业管理;协调景区内国土、规划、环保、文物保护等各项工作,负责景区内招商、安商工作。
11、区文化体育局:负责配合景区做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协助处理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做好景区内涉及文物修缮、保护、利用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景区文化遗产的文学艺术宣传。
12、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加强景区内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景区内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
13、区审计局:把景区项目建设纳入成员单位领导干部经
济责任审计内容,配合做好对相关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进行经济工作绩效考评。
14、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在景区项目引进过程中,提前介入做好先期服务,及时提供环保政策咨询,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建议。
15、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编制景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规划并负责实施,加强景区建筑工程渣土的统一监管;严格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牵头完善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机制,落实道路定时冲洗、洒水要求。
16、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景区内外来投资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查纪和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
17、区信访局:协调处理景区范围内信访问题,配合职能部门会办、督办重要信访案件。
18、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景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19、岳塘公安分局:维护项目建设环境,对涉及征拆、建设中存在强揽工程、强行阻工行为进行打击处理。
20、岳塘规划分局:履行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同时配合做好景区项目选址及用地性质等方面的协调、沟通工作;贯彻落实旅游项目在规划审批、费用缴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1、岳塘国土分局:依据法律法规,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景区内国土开发利用,配合办理建设用地许可等手续,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景区项目在土地审批、规费缴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2、岳塘交警大队、岳塘消防大队:负责有关交通、消防内事项的工作处置。
23、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负责景区内外及周边的建设环境和治安治理;落实景区内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做好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所涉相关文件资料档案和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协助景区申报工作;及时向综合部反馈有关工作情况。
24、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景区的建设、开发以及与盘龙小镇、宝塔公园两项目业主单位的协调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综合保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塘区“千里湘江第一湾”旅游景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创建工作的主体,确保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实现。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岳塘公安分局、岳塘经济开发区、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岳塘交警大队、岳塘消防大队、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组织旅游文化专业咨询团队。聘请由上级职能部门、星级旅行社、A级景区以及专业设计队伍等高水平人员组成的专业咨询团队,深度挖掘我区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同时结合智库的建设助推智慧旅游。
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搭建信息平台,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岳塘区“千里湘江第一湾”微信工作群,及时交流工作、沟通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岳塘公安分局、岳塘经济开发区、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岳塘交警大队、岳塘消防大队、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如项目领导联点制度、督查制度、创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工作简报制度、会议制度等。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做好各类创建工作图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每周汇总并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司法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岳塘公安分局、岳塘经济开发区、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岳塘交警大队、岳塘消防大队、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争取资金保障。申请“千里湘江第一湾”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结合实际向区财政申请日常工作经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任务实现。
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收集、资料整理、情况通报、任务交办和综合汇报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环境和征地拆迁方面
1.做好征地拆迁方面相关工作。摸清征拆地块详细情况,制定征拆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征拆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统一的征拆政策,推进征拆项目进度。
牵头单位: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岳塘公安分局、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施工环境。优化项目施工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有效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维稳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区信访局、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拆除安全。加强对项目拆除工作的进度、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拆除安全。
牵头单位: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管理办公室、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岳塘公安分局、岳塘规划分局、岳塘国土分局、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方面
1.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做好旅游景区古迹文物的保护工作,摸清旅游景区古迹文物的保护清单,制订保护方案。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岳塘规划分局、荷塘街道办事处、宝塔街道办事处、东坪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做好建设项目的环保、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督查、指导和服务。
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宝塔街道办事处、荷塘街道办事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岳塘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达标创建方面
对景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区商务旅游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科技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文化体育局、区环境保护局、岳塘规划分局、宝塔街道办事处、荷塘街道办事处
五、严格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街道、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职责,将创建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项目。
(二)抓好工作落实。以“千里湘江第一湾”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为主线,将我区各建设项目串联起来,整体构建、科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开展工作。各街道和园区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和施工环境保障;各投融资平台公司作为投资和建设主体,要积极主动作为;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紧紧结合创建工作的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协调、紧密配合。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主动邀请上级领导、专家来我区具体指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向上级部门联系汇报工作,争取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创建工作要注重程序,充分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落实到位。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循旅游规划的要求,并认真落实。区财政局要安排好创建工作经费,制定详细的资金安排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目标实现。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街道、相关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创建工作全过程,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进展与成效,激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工作热情,并及时关注“千里湘江第一湾”公众号,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知晓创建、支持创建”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