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省关于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的要求,近期,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目前,全市纳入国、省监测范围的政府网站共47家,其中市本级门户网站1家,县(市)区门户网站5家,园区、示范区网站4家,市直部门网站37家。本次检查了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和市直部门共46家政府网站,其中45家网站合格、1家网站不合格,总体合格率97.8%。
(二)集约化建设管理情况。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规范网站首页展现,绝大部分单位网站在网站底部展示了“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标识码”等信息,“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添加率为100%。
(三)《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编制发布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我市纳入国、省监测范围的47家政府网站,都及时编制了《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本部门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及时填报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2017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专栏,集中公布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政府网站“四不”问题仍未根除。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乡镇、部门单位网页动态类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市直部门网站“图片新闻”等栏目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网站互动回应差,其中市民政局网站“领导信箱”栏目存在信件长期不回复的现象,网站不合格;市林业局网站“调查征集”和“调查征集结果反馈”栏目内容与栏目名称不相符;市财政局网站2017年度开展调查征集仅1期。
(二)部分单位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不到位。市商务局负责的“投资湘潭”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市发改委报送政务信息不规范,大部分为政策文件;市经信委2018年1月份未报送政务信息。
(三)个别单位网站首页展示不规范。未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展示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信息,其中市两型办未在网站底部添加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信息,党政机关标识信息不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安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内容审核和保密检查,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规范。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要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网站用户管理,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实现系统管理、内容编辑、内容审核等用户的权限分离,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二)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政务信息。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所上传信息安全、准确、规范。
(三)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要求,逐步完善网站功能和内容。政府网站首页地址、栏目地址、负责人信息等网站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做好信息更新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完成集约化建设的网站要尽快注销原网站注册标识、域名和证书信息等。
(四)切实落实网站建管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日常巡检,实行每月或每季度通报制度,每季度报送常态化监管情况,包括抽查情况、典型做法与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各级政府网站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政民互动交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部门网站调查征集要求1年内开展3期以上,并及时公布结果反馈情况。要及时回复群众来信,信件回复时限一般为7个工作日。要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与网民做好沟通解释,争取满意评价。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网站问题整改,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相关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于2018年2月9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市政府大楼前栋503政府网站科;联系人:毛喜平、代霞;电话及传真:58570232。
湘潭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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