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潭政办发〔2017〕104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让人民群众能更好更快地“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政府政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41号)和《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办发〔2016〕37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对帮助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政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政策、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是适应当前政府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优化政务服务流程、促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效率效能、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政府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发展。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带头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
二、明确政策解读责任和范围
(一)政策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责任主体。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工作。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其他联合发文单位配合。
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敢于担当,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解读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着重发挥单位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围绕社会舆论关切,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切实增强解读效果。
(二)政策解读范围。主要包括市人民政府规章;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印发或联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或部门、单位制定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文件;其他需解读的情况。
三、规范政策解读程序、形式和渠道
(一)政策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单位报送代拟稿时应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文。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报签政策性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需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性文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也要一并提请审议。政府规章和行政性、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送同级法制部门审查,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公开发布,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
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解读材料一般包括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避免误解误读。
(二)政策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其中涉及全市性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措施,应以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形式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发布。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多举实例,多讲故事,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方式,不断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抓好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拓宽解读渠道。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借助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广播电视、报刊、商业网站等传播渠道,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当设立政策解读专栏,汇总发布解读信息。以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政策文件印发后,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四、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并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创新发展。
(二)提升业务水平。市政务公开、法制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和业务培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市人民政府政策解读专家库,围绕民生、经济建设、重点关注问题等,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督导考评。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各部门、单位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季度政策解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策解读工作作为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严考核。
附件:湘潭市政策解读情况季度统计表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
湘潭市政策解读情况季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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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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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时间 |
解读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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