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三证”(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证;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除了要带本地学生入学所需的所有材料外,还需带上述“三证”。如要求中途插班或超龄入学的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享受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的照顾政策。学校要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统一管理。对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