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2016年5月20日7版 )自2014年获批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以来,湖南省湘潭市通过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行医养融合“四轮驱动”,坚持改革导向,强化政策创制,激发社会活力,有效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快速发展。
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丰富养老供给体系
为充分发挥政府责任,湘潭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发展思路,探索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积极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首先,以“政企合作”培育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企业。湘潭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行办法》,将城区60岁以上的散居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失能低收入老人,以及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80岁以上空巢低收入老人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对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引进多家养老服务公司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目前由荆鹏以及金梦圆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的信息平台已拥有老年会员52865人,2015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25616人次。政府每年为全市8064名困难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527.3万元。这种方式,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原先难以覆盖到的城市乡村地区的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工作得到了100%的覆盖。
其次,以“四级联动”明确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责任。为保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到位,确立县(市、区)、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企业四级责任主体,明确各级职责,形成四级联动机制,稳步推进全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
同时,以“购管联动”确保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质量。建立了一整套覆盖养老管理、服务和经营全过程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质量标准化体系,逐步形成了“购买”和“监管”的双责联动机制,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规范运行。
推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近几年来,湘潭市着力养老服务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以政府搭建或企业搭建、政府补贴,养老服务企业运营,各养老服务加盟商参与的模式,建立了老年援助呼叫中心。韶山市、岳塘区、雨湖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陆续建成,全市已有6409位困难老人享受到了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专业手机为载体、呼叫中心为核心、居家服务网点为依托,通过引入养老服务加盟商实现了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健康指导、康复护理、紧急援助、心理慰藉等全方位服务。服务的地域也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企业在服务地组建服务队伍、设立服务站点、统一岗前培训、就近派单、包干到人的举措,使农村偏远地区的老年人也享受到了便捷的上门服务,打造了城乡30分钟服务圈,成为一所“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扶持社会力量参与 激发养老服务业活力
为了激发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活力,湘潭市通过财政补贴,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对城区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拥有30张床位以上的,财政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建设补助;对城区社会办养老机构收住社会寄养老人给予每床每月补助100元;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给予10万元建设补贴和4万元运营补贴,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运用PPP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2015年首次发布湘潭宾馆养老项目、岳塘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昭山示范区老年公寓建设等5个PPP养老项目,积极摸索解决养老投入不足和先进管理经验缺失的问题。
扶持涉老社会组织发展,成立养老服务协会。目前会员单位达到80余家,有效整合了湘潭养老资源,促进了行业自律,推动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1345个基层老年协会,实现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福彩公益金支持公益创投等方式大力扶持涉老社会组织开展为老服务。
同时,湘潭市还在筹建以资产为纽带,以养老康复为特色,整合民生服务机构的资产资源,组建集医疗养老、养老科研、社区居家养老相结合,覆盖城乡的标准化、产业化、专业化的养老产业集团,以推进养老产业化发展,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推行医养融合 织牢养老兜底保障网
坚持规划先行,湘潭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工作的重点,支持市养老康复中心建设,力争用3年时间将其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专业养老康复机构”。
湘潭市民政局管理的市养老康复中心是部省共建的养老示范项目、湘潭市重点民生工程,负责统筹全市养老康复事业发展。按照“大病可医、小病可疗、无病可养、临终可孝”的功能布局建设,合理分区养护。一期工程老年养护楼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于2013年1月建成投入使用,现有养老床位3000张。其中,以生活照料为主的托养型养老床位150张、医疗护理加生活照料的医养型床位150张,主要为长期患病的半失能、全失能、失智、临终关怀老人提供集养老、医疗、康复、护理和临终关怀于一体的多元化、全方位的医养融合服务。
为切实保障“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可持续运营,湘潭市政府出台多项创新政策,支持医养融合事业发展,率先在医保(新农合)配套上进行创新,对“医养结合”类病人中病情较严重,需要每日治疗、24小时持续护理者,按平均200元/天包干持续结算;对患有重大疾病以致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每日治疗者参照“家庭病床”的管理模式,按照80元/天标准包干结算,实行三个月一结算。
同时,湘潭市民政局从市福彩公益金中每年拨款50万元,设立了“天年爱陪”爱心资助项目。凡在该院医养中心连续入住3个月以上,具有湘潭市户籍、年满60周岁、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全失能或需要临终关怀的老人,给予300元/月的生活护理费(护工费)补助,大大减轻了这类老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