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抑制投机性购房,防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非普通自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受理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购房价值超过150万元(含)以及联排、独栋、双拼、叠拼等非普通自住房贷款申请。
二、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